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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地区农业养殖牛有什么税收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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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农业养殖牛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增值税免征、企业所得税减免、个人所得税免征、耕地占用税免缴等。为了促进畜牧业的高质量发展,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这些政策覆盖了养殖业的多个方面,切实减轻了养殖户和养殖企业的税收负担。
增值税优惠:
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民、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等购买农业生产资料或者销售农产品相关的买卖合同和农业保险合同免征印花税。
企业所得税优惠:
从事牲畜、家禽饲养取得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对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以及海水养殖、内陆养殖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优惠:
个体工商户或个人专营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其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下同)、牧业税征税范围并已征收了农业税、牧业税的,不再征收个人所得税。
耕地占用税优惠:
占用农用地建设直接为农业生产服务的生产设施的,不缴纳耕地占用税。
地方政策支持:
各省市结合自身发展现状,出台了相关政策,重点对畜禽养殖的规模化率和畜禽粪污利用率设立了具体目标,进一步支持畜禽养殖行业的发展。
2024 08/16 12:33
84785028
2024 08/16 13:53
有相关的政策文件编号吗?
刘艳红老师
2024 08/16 14:10
1、养殖产品属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条例第十五条)。
2、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所得税条例细则)(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