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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收到分公司或者子公司的分红,是不是还要再交一次企业所得税?

84785028| 提问时间:2024 08/17 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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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总公司收到分公司或子公司的分红,在大多数情况下不需要再交一次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 (二)项和第 (三)项的规定,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免税的,这包括了母公司收到子公司的分红[^1^]。这意味着,如果分红来自于居民企业,并且该企业已经按照法律规定缴纳了相应的企业所得税,那么母公司在收到分红时不需要再次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4 08/17 08:06
84785028
2024 08/17 08:39
总公司原来是小微企业,分公司发展前景更好,总公司收到很多分红,超出小微企业认定标准,后面就要按照25%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耿老师
2024 08/17 08:52
你好!分红是税后的,所以不需要再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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