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3分之2的部分=(594+176)×2/3=513万元,这里为啥不加第一问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金额100万元

84785016| 提问时间:08/20 06:53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08/20 06:56
廖君老师
08/20 07:01
您好,因为这是计算委托 的2/3,不是全部的,自已的研发的不是基数 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自主%2b境内委托乘80%)的研发费用2/3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 第1步A:支付的境外委托研发×80%; 第2步B:符合条件境内研发费×2/3, 第3步C:比较确定加计扣除额:A和B孰低的金额×75%或100%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