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们是房开企业,有一个项目,拆迁补偿款的合同在办大证前一直没有签订,在2021年把拆迁补偿款本金已经交了,大证也已经办了,但是拆迁补偿款的契税还没有交,昨天我们才拿到拆迁补偿款的合同,请问现在我们要申报拆迁补偿款的契税,申报的时间应该算拆迁补偿款签订的时间还是大证办下来的时间。

84785038| 提问时间:08/20 11:23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申报拆迁补偿款契税的时间应为签订拆迁补偿款合同的时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九条规定,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而该企业拆迁补偿款的合同于昨天才拿到,即拆迁补偿款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昨天。
08/20 11:25
84785038
08/20 11:40
税务局坚持我们已经办了大证了,必须按照大证的时间申报
暖暖老师
08/20 11:41
如果税务局有说辞,应该按照税务局的实际上都
84785038
08/20 11:44
老师,那其实按照法律规定的,我们交契税的时间就应该按合同,而不是办证时间对吗
暖暖老师
08/20 11:45
是的,税法是按照合同的
84785038
08/20 11:45
谢谢老师
暖暖老师
08/20 11:45
不客气祝你工作顺利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