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位于县城的某商贸公司2023年12月销售一栋旧办公楼,取得含税收入1000万元,缴纳印花税0.5万元。因无法取得评估价格,公司提供了购房发票,该办公楼购于2016年1月,购买价为600万元,缴纳契税18万元,且能够提供契税完税凭证。该公司销售办公楼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可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为( )万元。(该公司选择简易办法计征增值税,不考虑地方教育附加。) A.620.02 B. 802.31 C. 860.02 D. 800.40这个题该怎么算呢,我算的没答案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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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21 02:52
廖君老师
08/21 06:19
您好,该公司转让环节应缴纳的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合计金额=(1000-600)/1.05*5%*(5%%2b3%)=1.52(这里是含 税1000是不是您当成不含税了呀), 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但不作为加计5%的基数。(6)可扣除项目金额的合计数=600*(1%2b5%*8)%2b18%2b0.5%2b1.52=860.02(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