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 可以帮举个例子,带有数据的例子来解释一下这句话么? 买受人在回赎期限内没有回赎标的物,出卖人可以合理价格出卖标的物。出卖所得价款扣除原买受人未支付的价款及必要费用后仍有剩余的,应当返还原买受人;不足部分由原买受人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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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以下是为您提供的一个带有数据的例子来解释这句话:
假设甲是出卖人,乙是买受人。乙从甲处购买了一件价值 10000 元的古董,约定先支付 4000 元,剩余 6000 元在三个月内支付,同时约定了回赎期限为半年。
然而,在回赎期限内,乙没有回赎该古董。此时,甲以 8000 元的合理价格将古董卖给了丙。
出卖所得的 8000 元,扣除乙未支付的 6000 元价款,以及甲为出售古董支付的必要费用 500 元,还剩余 1500 元。这剩余的 1500 元应当返还给乙。
如果甲将古董仅以 5000 元的价格卖出,扣除乙未支付的 6000 元价款以及 500 元必要费用后,还差 1500 元。这不足的 1500 元就需要由乙来清偿。
08/22 15:45
84784971
08/22 15:51
按8000出售的话,相当于乙不仅没有得到设备,并且还亏了4000-1500=2500元。为什么呀?为什么这个损失乙得担着?而不是甲担着呢?
岁月静好老师
08/22 15:57
你好,按8000出售,乙不亏的呀。
乙欠甲6000,也就是应支付给甲6000,
现在甲以8000价格出售出,减去费用,又返给乙1500元。而且原欠甲的6000也抹平了。
乙在这笔交易中挣了1500元。
岁月静好老师
08/22 15:58
如果低于6000的价值出售,乙是亏的,损失由乙承担,原因是乙违约了,应承担违约而带来的损失。
84784971
08/22 15:59
可是他不仅没有得到设备,原来付了4000,现在只收回1500,那不就是亏了2500嘛
岁月静好老师
08/22 16:11
你好,有两个解度去理解:
(一)原业务资金需流=4000+6000=10000
甲出售后,资金流=4000+8000-500=11500
后者资金流比前者大1500,是乙的收入。
(二)只看应付的6000,
原来应付给甲6000,现在这6000不用支付了,还收回1500,收回这1500是乙这笔投资的收入。
岁月静好老师
08/22 16:19
同学,我明白你说的了,单从乙收付实现制,钱的的角度理解,乙是亏损2500,这2500之所以乙来承担,是因为乙违约在先,属于承担的违约责任。
84784971
08/22 16:20
好的,谢谢老师
岁月静好老师
08/22 16:21
嗯,不客气,文字沟通和语言直接沟通还是有差距,刚开始没理解你不懂的点,带你绕了弯路,也是很报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