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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租入的房产装修费在剩余租赁期摊销是会计准则具体哪一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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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规定,装修支出按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发生的下列支出作为长期待摊费用,按照规定摊销的,准予扣除:(二)租入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六十八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所称固定资产的改建支出,是指改变房屋或者建筑物结构、延长使用年限等发生的支出。第(二)项规定的支出,按照合同约定的剩余租赁期限分期摊销。
08/23 10:19
84785026
08/23 10:23
这些都是税法的相关规定,会计准则有没有明确的要求呢
宋生老师
08/23 10:28
你好!会计准则没有规定。
84785026
08/23 10:35
我们签订的租赁合同是69个月,租赁合同签订是后面补签的,我们装修费摊销时还未签订租赁合同,所以按10年摊销的,如果按照会计准则规定,我们可以按10年摊销吗
宋生老师
08/23 10:37
你好,你可以高于规定,不能低于就行
宋生老师
08/23 10:38
也就是说你可以按照10年来摊销
84785026
08/23 10:44
我们经营租入的办公楼里装的中央空调,也是按剩余租赁期这折旧吗
宋生老师
08/23 10:45
你好!这个不需要单独来折旧了。也一起按剩余租赁期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