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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稿酬所得中特殊规定第(4)点这里“出版社的专业记者撰写编写或翻译的作品,由本社以图书形式出版而取得收入”因为是本社的专业记者为啥不是确认工资薪金收入?

84784950| 提问时间:08/26 1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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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小丁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CMA,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您好! 出版社的专业作者与出版社之间通常存在的是签约关系,而不是雇佣关系。这意味着他们不属于出版社的员工,因此其稿酬收入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而是按照“稿酬所得”税目征收个人所得税。这种处理方式体现了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保护,同时也确保了税收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08/26 11:34
84784950
08/26 11:43
但是上图中特殊规定第(2)条同样是本单位记者等人员,与第一(4)条处理方式有所不同,这里应该怎么区分理解这两条的含义
丁小丁老师
08/26 13:48
您好!第二条是记者和编辑,第四条是专业作者,三者不一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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