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请问一下在6月收到一张发专票,当时做账为借:主营业务成本,应交进项,贷:库存现金。在6月所属期已抵扣,7月发现该公司开票备注错误,对方开具红字发票但是我方未确认,红字发票就没有开具成功,我未跟对方联系上,对方在7月又重新开具了一张正确发票,我现在将6月的发票做进项转出的话,分录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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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把6月份的原样做负数(借:-主营业务成本,-应交进项,贷:-库存现金),7月份重新开具的在原样做一遍正数(借:主营业务成本,应交进项,贷:库存现金)
08/26 17:23
84785031
08/26 17:31
那我在7月税务申报的时候已做了改进项税额转出了,我是不是还要做一笔进项转出?
小愛老师
08/26 17:40
您好,我上面发的借方应交税费负数就相当于转出了,你也可以做到贷方的(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84785031
08/26 17:49
嗯,那如果单独做一笔进项税额转出,我这个发票就不能作为做主营业务成本的话,那我是不是还是要负数
小愛老师
08/26 18:13
您好,你的这笔是整体冲的,有整体重开的。最终结果是还是只有一笔。你这么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