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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题我觉得括号五是成立的。但答案是不成立,后来我总结了一下,麻烦帮我看看总结的对不对?物保和人保同时存在的时候,先就债务人的物保。实现保证责任,然后再是人保,人保再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是不是这么个过程。然后还有就是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只是人保不涉及物保对不?已经晕了,谢谢

84784997| 提问时间:2024 08/29 12: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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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这里有点差异:先就债务人的物保。实现保证责任,然后再是人保或第3人物保(第3人的不分先后) 《物权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024 08/29 12:38
84784997
2024 08/29 12:40
麻烦说的通俗一点好吗?不要给我发什么发条,你给我发这个发条我知道,但是我想问的是这个问题出来之后有没有什么先后顺序?
84784997
2024 08/29 12:40
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成立,我应该怎么样做这样的题?
廖君老师
2024 08/29 12:42
您好,好的,就是您写的,乙公司不是人,没有连带保证,不成立 不写法条: 物保和人保同时存在的时候,先就债务人的物保。实现保证责任,然后再是人保或第3人物保(第3人的不分先后),人保再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
84784997
2024 08/29 12:46
老师,你有看题吗乙公司不是人没有连带保证这句话对吗?
廖君老师
2024 08/29 13:06
您好,题干我看的,乙公司不是人没有连带保证,对的
84784997
2024 08/29 14:58
哦,好的,只有个人才能叫人保,才走一般还是连带责任是吗
廖君老师
2024 08/29 14:59
您好,是的,是这么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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