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 请问一下 分公司交企业所得税 怎么汇总到总公司纳呢

84784972| 提问时间:2024 08/29 14: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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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
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你好,合并到总公司。总公司那边出合并报表,然后再一块申报
2024 08/29 14:55
郭老师
2024 08/29 14:55
然后如果需要交所得税的话,就是总分公司需要分摊。
84784972
2024 08/29 14:57
老师 合并报表怎么出  怎么像 分公司这边的税务局解释
郭老师
2024 08/29 14:58
你好,合并报表建议看一下课程的,你们有内部业务吗?没有内部业务的话,所有的都去加起来。如果有内部业务的话,需要合并抵消的。
郭老师
2024 08/29 14:58
你好,为什么要向税务局解释你们是独立核算还是非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的你就没有这个税种认定。如果是独立核算的,需要合并备案,去备案就行。
84784972
2024 08/29 15:03
老师 你的意思是 把分公司和总公司对应的项目全部相加再相减后 所得的营业收入 再✖️5 %算 是吧
84784972
2024 08/29 15:04
老师 如果是补去年的 今年还可以合并到总公司调整更正申报吗
郭老师
2024 08/29 15:0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 年 第 57 号)第十三、十四、十五条规定:  第十三条 总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总机构分摊税款=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第十四条 分支机构按以下公式计算分摊税款:  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汇总纳税企业当期应纳所得税额×50%  某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所有分支机构分摊税款总额×该分支机构分摊比例  第十五条 总机构应按照上年度分支机构的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三个因素计算各分支机构分摊所得税款的比例;三级及以下分支机构,其营业收入、职工薪酬和资产总额统一计入二级分支机构;三因素的权重依次为0.35、0.35、0.30。  计算公式如下:  某分支机构分摊比例=(该分支机构营业收入/各分支机构营业收入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职工薪酬/各分支机构职工薪酬之和)×0.35+(该分支机构资产总额/各分支机构资产总额之和)×0.30  分支机构分摊比例按上述方法一经确定后,除出现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和第十六条第二、三款情形外,当年不作调整。
郭老师
2024 08/29 15:09
看你们去年合并还是分开的,合并的才可以。如果分开的就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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