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请问,政府给补贴的专门用于缴纳职工医保的款项怎么做账?我是这样做的,款到时:借银行 贷:其他应付款-职工医保费 缴纳时:借管理费用-医保费(我们单位是全额承担的,这里是单位+个人金额) 贷:应付职工薪酬-医保费 借:应付职工薪酬-医保费 贷:银行存款 期末结转:借:其他应付款-职工医保费(只是单位部分) 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这样做的合适吗?到时医保中心核查合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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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的账务处理基本正确。收到补贴时,确实应先计入"其他应付款-职工医保费",反映此款项是待处理的补贴。缴纳医保时,将补贴冲减单位应负担部分,体现为"管理费用-医保费"的增加和"应付职工薪酬-医保费"的减少。最后,期末将补贴余额转至"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符合会计准则。这种处理方式在医保中心核查时也应是合理的,关键在于确保所有会计分录准确反映了经济业务实质,并保持账目清晰。
09/10 15:59
84785037
09/10 16:01
好的,谢谢老师,我们主要就是缴纳时和正常的不太一样是全部的,补贴到账和结转是单位的,如果没有问题我就这样做了
小智老师
09/10 16:05
没问题,按照您的描述,账务处理逻辑清晰,符合会计原则。只要确保每一步操作都准确无误,同时做好相关凭证的记录,应该就能顺利通过核查。祝您工作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