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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维修由业主共同决定? 不是过半人数,1/2嘛?

84784994| 提问时间:09/11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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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菲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同学,你好 业主委员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组织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该范围内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对使用方案进行表决,表决前应当将使用方案向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的业主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日;
09/11 18:15
84784994
09/12 11:08
我说表决时,使用是人头过半数,占1/2吧? 但是问是不是业主共同决定是对的是这样?
小菲老师
09/12 11:18
根据《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动用物业维修基金需要经过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的决策。申请使用公共维修基金的程序包括在小区公示维修项目及预算,经过业主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业主投票表决同意后,向区房产局提出申请。申请通过后,才会划拨预算总额的80%%费用;工程竣工后,再与业主大会据实结算,按户分摊。可申请动用的维修基金包括电梯、内外墙、公共楼道等小区共用设施设备维修。 需要2/3以上业主投票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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