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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a企业和b企业都是中国境内,所得都来自境内,a企业投资b企业,a企业占股b企业百分之30,a企业收到b企业的50万分红,a企业要交的企业所得税是多少呢

84785041| 提问时间:09/17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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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菲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同学你好 a企业收到b企业的50万分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也就是说,如果分红发生在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并且投资已经满一年,那么这部分分红是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的。
09/17 11:46
84785041
09/17 11:52
老师,投资满三个月,需要交企业所得吗
小菲老师
09/17 11:54
同学,你好 那需要缴纳 50*25%=12.5
84785041
09/17 11:56
那是不是满足居民企业条件,外加投资满一年,分红不交企业所得税
小菲老师
09/17 11:56
同学,你好 嗯嗯,是的
84785041
09/17 12:42
老师,有哪个政策说是要一年吗,我没看到需要满一年的政策
小菲老师
09/17 12:47
同学,你好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二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所称国债利息收入,是指企业持有国务院财政部门发行的国债取得的利息收入。 第八十三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和第(三)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不包括连续持有居民企业公开发行并上市流通的股票不足12个月取得的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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