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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我公司有一员工没交社保的,然后上班期间 出了意外事故(身亡),公司付了赔偿金,这个赔偿金我怎么入账好,钱是法人垫付的,做哪个科目合理呢?

84784986| 提问时间:09/19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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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智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这种情况应计入“营业外支出-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科目,同时要确认社保缺口,可能需要补提社保费用。法人垫付部分,先计入“其他应收款”,后续根据实际处理结果调整相关科目。
09/19 16:44
84784986
09/19 17:01
不会吧,还补社保
84784986
09/19 17:02
法人部分应该是其他应付款吧
小智老师
09/19 17:04
确实,对于法人垫付的部分,应先记为“其他应收款”。至于社保,若法律要求强制参保,企业未依法缴纳,事故后应按规定补缴社保费用,并承担相应的滞纳金和赔偿责任。这通常涉及劳动法和社保法规的具体条款,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或当地社保机构以获取准确指导。
小智老师
09/19 17:04
对,法人垫付部分先做"其他应收款"。社保方面,若需补缴,计入"管理费用-社保费用"及"应付职工薪酬-社保费用"。具体操作和法律依据需详细核查,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或社保部门。
84784986
09/19 18:29
这么说起来我这个赔偿金不入账更好吧?
小智老师
09/19 18:31
赔偿金需入账,作为营业外支出处理,确保会计信息的完整性与合规性。这样既能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也能满足财务报告的要求。具体入账科目和操作细节,建议参照会计准则和税法规定执行,并可能需要与法律顾问讨论,确保所有流程合法合规。
84784986
09/19 18:44
现在不是就纠结在这里吗
小智老师
09/19 18:48
理解您的困惑。赔偿金的处理确实涉及复杂法规和会计原则。关键点在于: 1. 入账:应作为营业外支出。 2. 社保补缴:如需补缴社保,按法规计入相应科目。 3. 法人垫付:先记为“其他应收款”。 操作时务必遵循会计准则和税法,如有疑问,最好咨询专业人士或当地税务机关,确保合规。如果仍有疑问,不妨再次明确问题点,我会尽力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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