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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权的设立和取得,这设立和取得这两个说法有什么区别?

84784994| 提问时间:09/21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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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小慧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您好 解答如下 居住权的设立是指通过书面合同、遗嘱或生效法律文书等方式创设居住权, 而居住权的取得则是指通过向登记机构申请登记,使设立的居住权得到法律上的确认和保护。 设立是取得的基础,而登记则是取得法律效力的必要条件
09/21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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