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合作社当年可分配盈余200000元的70%按交易额返还成员,剩余30%全部对成员分配。年末合作社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000000元,其中,股本800000元、专项基金10 0000元、公积金100000元。成员王某个人账户记载出资额300000元、专项基金3000元、公积金7000元。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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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首先计算按交易额返还给成员的金额:
可分配盈余的 70% 按交易额返还成员,即 200000×70% = 140000 元。
然后计算剩余可分配给成员的金额:
可分配盈余的 30%,即 200000×30% = 60000 元。
计算合作社所有者权益总额中,成员王某所占比例:
王某出资额为 300000 元,专项基金 3000 元,公积金 7000 元,总计 300000 + 3000 + 7000 = 310000 元。
合作社所有者权益总额为 1000000 元。
王某所占比例为 310000÷1000000 = 0.31。
计算王某可获得的按交易额返还的金额:
由于王某所占比例为 0.31,那么他可获得的按交易额返还的金额为 140000×0.31 ≈ 43400 元。
计算王某可获得的剩余可分配盈余:
王某可获得的剩余可分配盈余为 60000×0.31 = 18600 元。
所以,成员王某可获得按交易额返还的金额约为 43400 元,可获得的剩余可分配盈余为 18600 元。
09/21 1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