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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一个问题:股东债务豁免计入资本公积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子公司注销前 有笔应付给母公司的应付账款,双方签署了豁免协议,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金(包括资本公积)且会计上已做实际处理的,不计入企业的收入总额,企业应按公允价值确定该项资产的计税基础。根据此规定,我公司接受股东债务豁免,合同协议约定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的,且会计上已做了实际账务处理的,是否需要交纳企业所得税?

84785037| 提问时间:09/24 1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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婵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这个需要视情况来定,如果税务部门认为股东豁免债务是出于合理的商业考虑,如债务重组、改善公司财务状况等,且并未导致公司实际经济利益的增加,可能会将其视为非应税所得,如果税务部门认为股东豁免债务构成了企业的实际收益或经济利益的流入,可能会将其视为应税所得。
09/24 13:53
婵老师
09/24 13:54
根据你的描述,子公司注销,应付给母公司的应付款豁免,这种不属于企业收入,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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