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全电发票了,一般纳税人,业务不多、都是以收到的“发票时”来做账的,比如7~9月采购零星配件,然后组装小机器,就会有很多零星采购发票,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银行存款 ,(这个时候没有在税务平台认证确认)然后8月收到货款,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销项,9月开的专票给对方,也就10月要缴纳增值税,也就在这个时候才把7~9月所有能抵扣的进项一并勾选确认,再抵扣的,这样可行吗? 方案二:每个月采购配件,收到的专票,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然后每个月底在把当月收到的专票全部在税务平台勾选确认,再汇总(比如7.1号~7.30号)做分录吗?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贷: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然后比如次月要抵扣进项,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这样岂不是要做3次分录?

84784958| 提问时间:09/24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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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同学你好 方案一在实际操作中是可行的,但存在一定风险和不便之处。 优点是操作相对简便,在业务不多的情况下,可以集中处理进项发票的认证和抵扣。 缺点是可能会因未及时认证进项发票而导致不能准确把握当期的税负情况,并且如果在后期认证时发现发票有问题,可能会影响到前期已申报的财务报表数据的准确性。 方案二的操作更为规范,能及时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税务状况。 虽然看似做三次分录比较繁琐,但可以更清晰地反映进项税额的流转过程,便于税务管理和财务核算。同时,及时认证进项发票可以更好地掌握企业的税负情况,降低税务风险。 综合来看,如果企业注重税务管理的规范性和准确性,方案二更为合适;如果希望操作相对简便,且能承担一定的风险和不便,方案一也可以采用。但无论采用哪种方案,都应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合规性,并按照税务法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进行税务申报和缴纳
09/24 16:51
84784958
09/24 17:43
由于业务不多,比如7月只有进项(2000)没有销项,7月收到的进项专票也在月底去勾选确认,一般这个分录是数值是销项-进项的差,但是7月都没有销项,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2000 贷: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2000 ,然后8月有销项了(3000),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1000 贷:银行存款1000?勾选确认不代表当下全用来抵扣吧?还是说只要勾选了 就当月要抵扣完?
朴老师
09/24 17:43
你要用就勾选 不用就先不勾选然后计入待认证抵扣进项税
84784958
09/24 18:32
哪通行费呢?借:管理费用-通行费贷:银行存款,这个通行费是可以抵扣增值税的吧?这种怎么做账呢?
朴老师
09/24 18:33
同学你好 ETC的可以抵扣就可以抵扣
84784958
09/24 18:57
嗯 ,就是ETC,这个直接上面那样做分录就可以吗? 比如我7、8月进项不抵扣,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哪9月要抵扣7月、8月的时候,还要做一笔 汇总进项总额分录吗?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贷:应交税金-未交增值税(7~9月所有进项税额合计数吗?)
朴老师
09/24 19:03
是的 这个直接做进项就可以 现在电子普票这种可以勾选
84784958
09/24 20:13
比如8月10号,收到销售款,8.31号发货出去,那么8.10号,借:银行存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销项,还是说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然后8.31号发货出去再确定收入?
朴老师
09/24 20:14
按第二种办法来就可以
84784958
09/24 20:38
8.10日收到销售款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8.31号发货,9.2号开票给对方,哪什么时候确定收入呢?
朴老师
09/24 20:53
开票的时候就可以 发货的时候做发出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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