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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税【2016】101号。对技术成果投资入股实施选择性税收优惠政策,这里的技术成果如果选择转让时缴纳个税,计算方式是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转让时价款—取得时的成本-相关税费,是这样理解的吗?

84784949| 提问时间:09/24 17: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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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是的,是这么计算的
09/24 17:58
84784949
09/24 17:59
取得时的成本是按评估价算吗?
廖君老师
09/24 18:00
您好,不是 根据财税【2016】101号文的规定,技术成果投资入股的成本确定方式如下: ● 对于股权奖励,取得成本为零。 ● 对于股票(权)期权,取得成本按行权价确定。 ● 对于限制性股票,取得成本按实际出资额确定。
84784949
09/24 18:02
股东以专利权入股公司,如果按2016年101号走,那么转让时申报个税时,投资入股的成本是什么?
廖君老师
09/24 18:03
您好,股东开票多少就是成本多少,可以按评估价开票
84784949
09/24 18:04
就是入股时开具增值税发票(免税)作为投资成本?
廖君老师
09/24 18:05
您好,是的,开票股东要交个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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