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甲方是个体工商户,乙方是公司,去年双方签了租赁合同,钱是给乙方法人,现在甲方要求乙方开票,按照三流一致原则的话,这不符合对吧,如果说乙方法人既然钱收了,呢些钱自己转到公司账户上备注谁的什么钱,这个可以作为资金证据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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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从 “三流一致”(资金流、发票流、货物流或服务流)的角度来看,甲方将租金支付给乙方法人个人确实不符合要求。
如果乙方法人将收到的钱转到公司账户上并备注是谁的什么钱,可以作为一种资金流向的证据,但并不完全能确保完全符合 “三流一致”。因为一开始的资金流向就出现了偏差,这种事后的补救措施可能在税务审查等情况下存在一定风险。
为了规范操作,建议双方重新明确租金的支付方式和开票事宜。甲方应将租金支付给乙方公司对公账户,乙方公司再按照规定向甲方开具发票,以确保业务流程符合税务等相关要求
09/26 08:02
84785003
09/26 08:04
那现在有啥办法
84785003
09/26 08:04
没有风险
朴老师
09/26 08:07
同学你好
这个乙方给甲方开票就可以
乙方和法人签一个委托收款协议
84785003
09/26 08:10
现在补救的办法就是这个吗
84785003
09/26 08:11
现在税务局让我证明这个业务的真实性
朴老师
09/26 08:12
是的
不是有合同吗
再补一个委托收款协议就可以
84785003
09/26 08:14
因为这个钱当时没有转帐,给的现金对吧
84785003
09/26 08:14
也没有收据,因为双方是亲戚关系
朴老师
09/26 08:15
同学你好
这个就是因为现金所以这样
现金退回走一个公户
朴老师
09/26 08:15
或者现金存到公户里
84785003
09/26 08:18
备注写谁的什么钱对吧
朴老师
09/26 08:20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