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工资总额4000元,应出勤23天,实际出勤22.5天,公司是双休制,是按21.75天计算的,按4000/21.75天*22.5天,这样算工资就多了,应该怎样计算,是不是小于22天的按21.75天计算,大于22天的按应出勤天数计算。

84784950| 提问时间:09/26 13:56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一般来说,较为合理的计算方法如下: 1. 先计算日工资标准: - 日工资标准 = 月工资总额÷21.75。 2. 再根据实际出勤情况计算工资: - 若实际出勤天数小于等于应出勤天数,工资 = 日工资标准×实际出勤天数。 - 若实际出勤天数大于应出勤天数,需判断多出来的出勤是否属于加班等特殊情况。如果不是加班等特殊情况,一般仍按照应出勤天数对应的满额工资发放,即工资为月工资总额 4000 元。 对于你提到的小于 22 天按 21.75 天计算、大于 22 天按应出勤天数计算的方法不太准确和规范。按照国家规定,21.75 天是月平均计薪天数,主要用于计算日工资标准,在计算工资时应根据实际出勤情况结合合理的计算逻辑进行,而不是简单地以某个特定天数为界限采用不同的计算方式。
09/26 13:59
84784950
09/26 14:13
那就是按21.75天算日工资的,即便是这个月应出勤23天,实际出勤22.5天,4000元/21.75*22.5天,虽然少上了班,但不扣工资,应按工资总额4000元发,理解对吗
暖暖老师
09/26 14:13
是的,你的理解是正确的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