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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房地产开发公司,原来客户付的意向金,现在经法院起诉退回,退回意向金和多年利息,利息应该入到什么科目?可以入到开发成本里吗

84785008| 提问时间:09/27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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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利息不能计入开发成本中。 对于退回的意向金,应冲减原来收取意向金时计入的科目,一般为 “其他应付款” 等。 借:其他应付款 —— 意向金 贷:银行存款 对于支付的利息,应计入 “财务费用” 科目。 借:财务费用 贷:银行存款 开发成本主要是用于核算房地产开发过程中发生的各项直接和间接成本,如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等与项目开发直接相关的费用。而支付的意向金利息是由于资金占用而产生的费用,与房地产开发过程没有直接关系,不应计入开发成本
09/27 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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