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母公司的员工为母公司的子公司办事,产生的费用问题,因办事的员工非子公司的在编员工,不便以员工的名义直接走子公司账面报销,每个月找餐饮发票的这个量又比较大,母公司跟子公司是否可签个协议,能够证明因业务需要,需较长期地为子公司提供技术支持,这样后续类似报销就可以从子公司账面直接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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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这位母公司的员工为你们子公司服务,母公司肯定给他发了应发的工资、福利、补助以及应该报销的费用等,为什么还要给他报销呢,再报销这是违规的。建议你不要这样做。
2018 05/19 08:23
84784993
2018 05/19 08:34
老师,母公司的财务人员跟我说,员工的出差是因为子公司的事物出差,所以母公司帐上不愿承担这部分费用。这个观点合理吗?那规范的操作就是从母公司帐面上直接报销,是吗?
大卫
2018 05/19 08:59
你好,这个观点是不合理。规范的操作就是在母公司直接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