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明天面试,要是问我最近税务热点,我怎么回答?

84784958| 提问时间:09/27 20:32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小菲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同学,你好 个人所得税 1、3项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提高,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每个婴幼儿每月提高到2000元。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每个子女每月提高到2000元。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每月提高到3000元。 2、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实施,居民个人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符合相关规定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公告所附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政策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3、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有关政策延续实施,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居民个人取得的综合所得,年度综合所得收入不超过12万元且需要汇算清缴补税的,或者年度汇算清缴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居民个人可免于办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4、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优惠,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2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体工商户在享受现行其他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叠加享受本条优惠政策。个体工商户不区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 5、上市公司股权激励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延续实施,居民个人取得股票期权、股票增值权、限制性股票、股权奖励等股权激励,符合规定条件的,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全额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公告执行至2027年12月31日。 企业所得税 1、500万以下新购进设备、器具一次性扣除:企业在2024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 2、除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统一为100%,集成电路和工业母机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100%→120%。 3、小微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实际是5%,即年应纳税所得额300万以内的部分,统一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小规模纳税人减免 1、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2、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新能源汽车购置税 1、对购置日期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免税额不超过3万元;对购置日期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的新能源汽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其中,每辆新能源乘用车减税额不超过1.5万元。购置日期按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海关关税专用缴款书等有效凭证的开具日期确定。 2、2024年1月1日起,申请进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车型,需符合新能源汽车产品技术要求。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5月31日为过渡期。2024年1月1日起,2023年12月31日前已进入《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且仍有效的车型将自动转入《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2024年6月1日起,不符合《公告》技术要求的车型将从《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撤销。 住房 1、房贷首付比例有调整,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20%,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统一为不低于30%。 2、降低存量首套房贷利率,自2023年9月25日起,存量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人可向承贷金融机构提出申请,新发放贷款的利率水平由金融机构与借款人自主协商确定,但在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上的加点幅度,不得低于原贷款发放时所在城市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政策下限。
09/27 20:34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