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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如一项处罚当中既有滞纳金有行政处罚,有欠缴的税款,请问如果我要处理的话,是不是也需要先把滞纳金和罚款还有所欠的税款一次性交清了才能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向人民法院起诉呢,还是只交清滞纳金跟税款,罚款可以不交,直接起诉吗?怎么规定的?

84784997| 提问时间:10/04 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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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德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高级经济师(财政税收),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你好,在涉及纳税争议的案件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的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与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首先按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才能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如果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这意味着在纳税争议的情况下,先缴税或提供担保是提起行政复议和诉讼的前提条件。没有说先缴纳罚款再起诉规定
10/04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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