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 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2/3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实际发生额的80%=477×80%= 381.6(万元)小于境内研发费用的2/3,故加计扣除金额=381.6× 100%=381.6(万元)。如果境外研发费用超过了 按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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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如果企业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80% 超过了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的 2/3,那么只能按照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的 2/3 来计算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加计扣除的金额,并以该金额乘以 100% 来确定加计扣除额。
例如,若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为 X,境外实际发生费用为 Y,则境外费用按实际发生额的 80% 为 0.8Y,当 0.8Y>2/3X 时,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可加计扣除的金额为 2/3X×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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