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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资1000万,其中初始成本是是400万,留纯收益是400万,200万是转让所得,请问这三部分哪一部分是要交税的?哪一部分是不用交税的?

84784997| 提问时间:2024 10/06 2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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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1年34号规定,按撤资处理,不需要缴纳任何税款。然后换个人入股。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时,取得的资产价值中可能包含: ①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投资成本部分,不缴税)本题 初始成本是是400万 ②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符合条件的可享受免税。(已履行纳税义务,居民企业之间分红免税)本题 留纯收益是400万 ③剩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视为股权转让所得)本题 200万是转让所得
2024 10/06 2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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