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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机构都在上海市,分公司可以独立开票和报税吗

84785013| 提问时间:10/08 1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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岁月静好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初级会计师,二级建造师
同学,您好。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情况下,可以独立开票并报税。
10/08 16:43
84785013
10/08 16:43
不是独立核算的
84785013
10/08 16:45
分公司开立了银行账户,有进出账,做账是放在总公司一起做吗
岁月静好老师
10/08 16:46
同学,您好。分公司非独立核算,除企业所得税外,增值税、消费税、附加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其他税款可以在分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所得税不可以。另外,一般增值税发票是可以开具的。
84785013
10/08 16:47
但是我问了12366,他们说上海本市分支机构不能独立开票和报税,不知道咋弄
岁月静好老师
10/08 16:52
同学,您好。那可能是地方的规定,你可以问一下主管税务机关这样比较准确,您这是新成立的吗?另外也可以在你的电子税局里看一下有没有税种核定?
84785013
10/08 16:56
今年新成立的,分公司没有税种核定,那这样的话,分公司开立了银行账户,有进出账,是要拿到总公司一起做账吗?分公司的银行进账,由总公司来开票可以吗
岁月静好老师
10/08 19:13
同学您好,今年新成立的分公司在没有税种核定的情况下,其银行账户有进出账,处理方式参考: 1. 关于账务处理: - 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如果分公司是独立核算的,即使没有进行税种核定,也应单独建立账套进行账务处理。分公司需要自行记录银行账户的进出账等经济业务,后续进行税务申报等工作时,需先完成税种核定。 - 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如果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的,通常有两种账务处理方式。一种是分公司发生的业务由分公司自行做简单账务处理,然后总公司再把分公司的所有业务拿过去合并做账;另一种是分公司只做一些流水账记录,所有账务都拿到总公司来做。 2. 关于开票问题: - 分公司银行进账由总公司开票的情况: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分公司有自己的银行账户和业务活动,应该以分公司的名义进行开票。根据相关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但是,如果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有委托收款等特殊安排,总公司可以代分公司收款,但发票仍应由分公司开具。例如,分公司与客户签订合同并提供服务,客户将款项支付到分公司账户,但分公司因特殊原因委托总公司代收款项,此时分公司应向客户开具发票,同时向客户说明委托收款情况。 所以建议,新成立的分公司应尽快进行税种核定,并按照相关规定正确处理账务和开票事宜,以确保企业的财税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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