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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印花税不是一直都是按照实际入账的收入,成本,增值税进、销项税额这4个数字合计来申报的,我公司签订合同的时候有做价税分离,是不是可以就按照入账的收入,成本的金额来申报,也就是不用申报增值税的部分,请问可以这样申报吗?

84785021| 提问时间:10/09 1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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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不可以这样申报。 印花税的计税依据通常根据不同的应税凭证来确定: 如果是购销合同等,一般以合同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合同中如果分别记载了不含税金额和增值税金额,应按不含税金额计算印花税;如果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应按合同所载总金额(含增值税)计算缴纳印花税。 对于没有签订合同但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以凭证所载金额为计税依据
10/09 14:13
84785021
10/09 14:18
我公司为商贸公司(购进货物,销售出去那种),前期一直是以入账的收入,成本来申报的,现在要是改按照合同签订金额来申报的话可以吗?
84785021
10/09 14:21
就是以前公司有没合同但是有实际业务发生的情况,一直是按照入账金额来申报印花税的,现在都是有合同的,如果按照合同来申报就会出现申报金额小于入账金额,原因前期有没按照合同申报的金额在当期确认收入,这个要怎么处理?
朴老师
10/09 14:23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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