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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 农产品投入产出法核算 怎么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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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好
农产品投入产出法是一种用于计算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方法。以下是投入产出法的核算步骤:
一、确定相关参数
农产品单耗数量:指生产单位成品所耗用的农产品数量。例如,生产 1 吨某食品需要耗用 X 千克农产品。
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在一定期间内,企业购买农产品的平均价格。
二、计算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
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 = 当期销售货物数量 × 农产品单耗数量。
例如,当月销售该食品 100 吨,已知生产 1 吨食品需耗用 500 千克农产品,则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为 100×500 = 50000 千克。
三、计算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
公式为: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 = 当期农产品耗用数量 × 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 × 扣除率 ÷(1 + 扣除率)。
扣除率:如果购买的农产品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 13% 税率货物的,扣除率为 10%;用于其他货物服务的,扣除率为 9%。
举例:假设农产品平均购买单价为 10 元 / 千克,扣除率为 10%,则当期允许抵扣农产品增值税进项税额 = 50000×10×10%÷(1 + 10%)≈45454.55 元。
四、账务处理
购买农产品时:
借:原材料 — 农产品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暂估,按支付价款的一定比例计算)
贷:银行存款等
确定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
借: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按投入产出法计算的准确金额)
贷:原材料 — 农产品(调整差额)
10/10 10: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