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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境内机构/个人从香港公司采购软件系统,境内机构/个人与香港公司分别需要缴纳哪些税费,以及如何申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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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一、境内机构 / 个人的税务处理
(一)增值税
一般情况下,境内机构 / 个人从香港公司采购软件系统,如果该软件系统是通过网络下载等无实体货物进口的方式获取,属于销售无形资产中的技术服务,需要代扣代缴增值税。
税率一般为 6%。
应扣缴税额 = 购买方支付的价款 ÷(1 + 税率)× 税率。
如果软件系统有实体载体进口,除了软件本身的价值外,还需考虑载体的价值,按照货物进口缴纳增值税。一般货物进口增值税税率根据具体商品确定,可能为 13% 等。
(二)印花税
如果签订了采购合同,可能需要按照合同金额缴纳印花税,税率根据合同类型有所不同,如购销合同一般为万分之三。
申报方式:
境内机构 / 个人作为扣缴义务人,在支付款项时代扣代缴增值税等税费。一般在电子税务局进行代扣代缴申报,填写代扣代缴税款报告表,申报缴纳相应税费。印花税可在电子税务局或办税服务厅进行申报。
二、香港公司的税务处理
(一)香港的利得税
香港公司就来源于香港的利润缴纳利得税。如果该香港公司向境内机构 / 个人销售软件系统的业务活动与香港有足够的联系,可能需要在香港缴纳利得税。利得税税率一般为 16.5%(香港特区政府可能会调整税率,以实际为准)。
如果该业务活动与香港联系不紧密,可能无需在香港缴纳利得税。例如,香港公司仅通过网络与境内客户交易,且在香港没有进行与该交易相关的实质性经营活动。
申报方式:
香港公司根据香港税务局的要求进行利得税申报,一般通过提交利得税报税表进行申报。具体申报时间和方式可参考香港税务局的规定。
10/10 16:50
84785010
10/10 17:07
应扣缴税额中的购买方价款,是否需要根据购买日当天汇率换算后计算呢?境内机构 / 个人的印花税及代扣代缴增值税这部分,是否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申报呢?
朴老师
10/10 17:11
同学你好
1.要的
2.可以
84785010
10/10 17:15
老师请问 增值税的这部分 需要界定这个业务是否完全发生在境外吗 我看税局有个条例写的,若是境外单位或个人向境外单位或个人销售服务/ 境外单位或个人向境内单位或个人销售完全在境外发生的服务/ 境外单位或个人向境内单位或者个人出租完全在境外使用的有形动产,不属于在境内。则不需扣缴
朴老师
10/10 17:15
同学你好
这个需要的
84785010
10/10 17:45
请问这部分是否完全发生在境外 需要如何界定呢
朴老师
10/10 17:59
界定一项业务是否完全发生在境外,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业务活动的发生地
服务的提供地:如果服务是在境外由境外的服务提供者向境外的接受者提供,例如,一家境外的咨询公司在境外为另一家境外企业提供管理咨询服务,从服务的实际发生地点来看,可以认为该服务完全发生在境外。
货物的交付地:对于货物贸易,若货物在境外生产并在境外完成交付,整个交易过程不涉及境内的任何环节,可考虑为完全发生在境外。比如,一家境外制造商将货物直接交付给境外的客户,货物自始至终未进入中国境内。
二、交易双方的所在地
交易主体:如果交易双方均为境外企业或个人,且在境外进行商业谈判、签订合同并履行合同义务,这增加了业务完全发生在境外的可能性。例如,两家境外公司在境外签订买卖合同,货款的支付和货物的运输等环节均在境外进行。
合同签订地:合同的签订地点也可以作为一个参考因素。如果合同在境外签订,并且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点也在境外,这有助于判断业务是否完全发生在境外。
三、资金流向
货款支付路径:若货款从境外一方支付到境外另一方,不涉及境内的银行账户或支付渠道,可作为业务完全发生在境外的一个迹象。例如,境外买家通过境外银行向境外卖家支付货款,资金流未经过中国境内。
费用结算地:相关的费用结算如果在境外进行,也可以支持业务完全发生在境外的判断。比如,服务费用在境外结算,不涉及境内的货币兑换或资金划转。
四、法律适用和税收管辖
法律适用地:如果业务活动受境外法律的约束和管辖,而与中国法律无关,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业务完全发生在境外。例如,交易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适用境外某国的法律来解决争议。
税收管辖权:从税收角度看,如果业务活动不在中国的税收管辖范围内,即不产生在中国境内的纳税义务,也可以作为判断业务完全发生在境外的依据。例如,根据中国的税收法规和国际税收协定,该业务无需在中国缴纳任何税款
84785010
10/10 18:21
老师请问这个还涉及所得税预提吗
朴老师
10/10 18:21
同学你好
这个要计提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