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是一家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在今年8月30日当天把会计岗位交接给了当时新来的会计,交接清单双方都签字了,法人还签了监交人。也是当天,该公司出纳离职,我接手了出纳岗位,也走了交接流程,双方和监交人都签字了。但是接下来的一个月里,连续换了三任会计,因为他们做的时间不久,都没有交接流程和交接手续,我这个早就换到出纳岗的前会计,还有义务每来一届会计,跟他们走一次会计交接流程吗?老师,有这个义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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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这个的话,其实正常来说,你都当时交接完毕了,这个时候也没必要再去看了,也没有义务
10/10 2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