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麻烦讲解55题cde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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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好参考以下看看,C 选项:因债权人违约导致债务人拒不支付的业务往来款。如果企业能够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这种情况确实存在,且无法收回,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
D 选项:向触犯刑律的借款人追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损失。在法律程序结束后仍无法收回,可作为损失扣除。
E 选项:逾期 1 年以上,会计上已作为损失处理的 3 万元应收款项。一般来说,逾期 1 年以上的应收款项,在满足一定条件下可以作为损失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10/10 23:59
薇老师
10/11 00:02
无法收回,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这是因为企业在这种情况下已经尽力去追讨,但由于债权人违约导致无法收回款项,符合损失扣除的条件。
因为触犯刑律的情况下,经过追偿仍无法收回,表明该损失是真实且确定的。
84785015
10/11 06:42
答案里面c不对,为什么?
薇老师
10/11 08:08
答案里面c不对,为什么?——差这个(且无法收回)
薇老师
10/11 08:10
拒不支付不能完全证明无法收回,比如可以法律途径追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