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您好,审计人员在审计国有融资担保公司时,发现公司在按保费收入提取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同时,又用财政补助资金计提了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这个问题怎么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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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这个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定性:
一、违规使用财政补助资金
财政补助资金通常有明确的用途规定和管理要求。如果没有明确规定可以用于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那么公司使用财政补助资金进行此项操作属于违规使用财政补助资金。
1. 定性依据:
- 财政补助资金的下达文件及相关管理办法,一般会明确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用途限制。
- 《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财务制度对于财政补助资金的核算和使用也有一定规范。
2. 可能产生的影响:
- 可能导致财政资金被滥用,未能按照既定的政策目标和用途发挥作用。
- 影响企业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使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能真实反映实际业务情况。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
1. 定性依据:
- 《企业会计准则》中对于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的计提有明确的规定,通常应基于保费收入等业务相关因素进行计提。同时,财政补助资金的核算也应遵循相应的准则和规范,不应随意与准备金的计提混同。
- 国有融资担保公司可能还有相关的行业监管规定和财务管理制度,对准备金的计提和财政资金的使用有具体要求。
2. 可能产生的影响:
- 会计核算不规范会降低企业财务信息的质量,影响投资者、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者对企业的判断和决策。
- 可能面临审计调整、税务风险以及监管部门的处罚。
总体而言,该问题既涉及财政资金的合规使用,也涉及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性,需要引起重视并进行整改,确保企业财务活动合法、合规、准确地反映企业的经济业务实质。
10/11 17:39
84785045
10/11 17:43
老师您好,这种现象会虚增企业负债吗?
朴老师
10/11 17:51
同学你这个不会的
84785045
10/11 17:57
老师您好,还得麻烦您,企业将计提的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计入负债类科目,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用财政资金计提,不就多提了吗,不增加负债吗?麻烦老师了。
朴老师
10/11 18:20
如果企业用财政资金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确实存在多提以及增加负债的问题,具体分析如下:
一、多提的问题
1. 正常情况下,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的计提应该基于企业的业务情况和相关会计准则进行。例如,未到期责任准备金通常是根据保险业务的未到期风险进行合理估计计提,担保赔偿准备金则是根据担保业务可能发生的代偿风险进行计提。
2. 当企业使用财政资金来计提这两项准备金时,就超出了正常的计提依据范围。这会导致准备金的计提金额高于仅基于业务情况应计提的金额,从而出现多提的情况。
二、增加负债的问题
1. 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在会计核算中计入负债类科目,是因为它们代表了企业未来可能需要承担的经济责任。当企业正常计提这些准备金时,是对未来风险的合理预估和准备,负债的增加是基于业务实际情况的反映。
2. 然而,如果用财政资金计提,一方面会使负债的金额被不合理地扩大。因为财政资金并非基于企业自身业务风险产生的负债来源,这种情况下的负债增加并不符合负债的经济实质定义。另一方面,这也可能误导财务报表使用者对企业负债状况和经营风险的判断。
所以,企业用财政资金计提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是不恰当的做法,会导致多提和不合理地增加负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