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麻烦问一下,退休返聘人员需不需要缴纳个税?如果一个人的专项附加扣除有几项可以扣除,金额大概6千到八千,这个专项附加扣除有没有限额?社保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都是公司缴纳,社保在专项附加里还能扣除个人部分吗?如果工资每月发3000元,社保缴纳时基数按100%的档缴纳基数是8600,这样缴纳合理吗?会不会被社保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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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同学,退休返聘人员取得工资需要申报缴纳个税
10/13 23:11
丽媛老师
10/13 23:17
专项附加扣除总共七项,每个人最多能扣除六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
1.扣除范围
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的相关支出
2.扣除标准
2000元/月/每孩
3.扣除方式
父母(监护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父母(监护人)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4.注意事项
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二、子女教育
1.扣除范围
学前教育支出:满3岁至小学入学前(不包括0-3岁阶段)
学历教育支出:小、初、高、中职、技工、专、本、硕、博
2.扣除标准
2000元/月/每孩(定额扣除)
3.扣除方式
父母(监护人)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
父母(监护人)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4.注意事项
1.子女在境内或境外接受学历(学位)教接受公办或民办教育均可享受
2.子女接受学历教育需为全日制学历教育
三、继续教育
1.扣除范围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境内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取得证书的年度
2.扣除标准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400元/月最长不超过48个月(定额扣除)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3600元/年(定额扣除)
3.扣除方式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本人扣除
接受本科(含)以下学历(学位)继续教育,可以选择由其父母扣除
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本人扣除
4.注意事项
学历(学位)继续教育支出同一教育事项,不得重复扣除
四、大病医疗
1.扣除范围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
2.扣除标准
每年在不超过80000元标准限额内据实扣除
3.扣除方式
本人医药费用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扣除
未成年子女医药费用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4.注意事项
①次年汇算清缴时享受扣除
②个人负担部分是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
五、住房贷款利息
1.扣除范围
首套住房贷款利息支出: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期间(不超过240个月)
2.扣除标准
1000元/月(定额扣除)
3.扣除方式
纳税人未婚:本人扣除
纳税人已婚:夫妻双方可选一方扣除
夫妻双方婚前分别购买住房发生的首套住房贷款利息:选择一套房由购买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或对各自购买住房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
4.注意事项
①不得与住房租金专项附加扣除同时享受
②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③纳税人本人或其配偶所购买住房需为中国境内住房
④纳税人只能享受一次首套住房贷款的利息扣除
六、住房租金
1.扣除范围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
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
市辖区户籍人口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不超过100万的城市
2.扣除标准
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1500元/月(定额扣除)
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1100元/月(定额扣除)
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800元/月(定额扣除)
3.扣除方式
纳税人未婚:本人扣除
纳税人已婚且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相同:由一方扣除
纳税人已婚且夫妻双方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分别扣除
4.注意事项
不得与住房贷款利息专项附加扣除同时享受
七、赡养老人
1.扣除范围
赡养一位及以上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支出,包括独生子女和非独生子女
2.扣除标准
独生子女:3000元/月(定额扣除)
非独生子女:合计3000元/月,每人分摊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500元(定额扣除)
3.扣除方式
独生子女:本人扣除
非独生子女:
平均分摊:赡养人平均分摊
约定分摊:赡养人自行约定分摊比例
指定分摊: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比例
4.注意事项
①指定分摊及约定分摊须签订书面协议
②指定分摊与约定分摊不一致的,以指定分摊为准
③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丽媛老师
10/13 23:19
社保个人承担部分可以在附加扣除中扣除,你这个社保很显然不合理,比工资都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