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这个不懂,列举下吧,为什么 1-?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您好,进口减免税货物的监管年限为:
船舶、飞机:8年;机动车辆:6年;其他货物:3年。
监管年限内转让等原因需要补税的,以海关审定的该货物原
进口时的价格,扣除折旧部分价值作为完税价格。公式为:
补税的完税价格=减免税货物原进口时的完税价格×[1-减
免税货物已进口时间÷(监管年限×12)]
提示:上述公式中,减免税货物已进口时间自货物放行之日
起按月计算,不足一个月但超过15日的,按照一个月计算;
不超过15日的,不予计算。
10/15 08:59
小愛老师
10/15 09:01
您好,本题22.6.1-24.6.1已经过了2年,属于其他货物监管年限为3年,因此补税的完税价格=减免税货物原进口时的完税价格×[1-减
免税货物已进口时间÷(监管年限×12)]=300*(1-2/3)=100,应补缴关税=10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