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纳税人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时,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自行采购并交给实际承运人使用的成品油和支付的道路、桥、闸通行费,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①成品油和道路、桥、闸通行费,应用于纳税人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的运输服务; 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符合现行规定。 请问老师纳税人发生跨境应税行为销项税额不是免税吗?都没有销项税额了,还怎么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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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纳税人发生跨境应税行为不一定都是免税的哦。跨境应税行为中有部分是适用零税率的,零税率不等于免税。
零税率情况下,销项税额为零,但纳税人可以对符合规定的进项税额进行退税,也就是实际上是将进项税额进行了抵扣处理(以退税形式体现)。
而对于跨境应税行为中免税的部分,确实不能抵扣进项税额。但题干中提到的情况可能是针对跨境应税行为中适用零税率等可以进行进项税额处理的情况而言的
10/15 14:24
84784956
10/15 14:35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经营者发生跨境行为,有适用零税率的情况吗?
朴老师
10/15 14:40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经营者发生跨境行为有适用零税率的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国际运输服务。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的经营者,以承运人身份与托运人签订运输服务合同,收取运费并承担承运人责任,然后委托实际承运人完成全部或部分运输服务时,其提供的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属于国际运输服务,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适用零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