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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别人代销商品,增值税上是满足180天或者是收到代销清单以后交增值税,那在税法上什么时候确定为系统销售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呢?

84784997| 提问时间:10/17 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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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所得税上也是一样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销售货物的所得通常是在货物所有权发生转移、且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时确认。在委托代销的情况下,虽然货物由受托方代销,但所有权仍属于委托方。因此,销售收入的确认需要依赖于代销清单,即受托方在售出货物后向委托方提供的销售明细。代销清单作为证明货物已售出、所有权已转移、且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委托方的重要凭证,使得企业在收到代销清单时应当确认销售收入‌
10/17 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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