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 就是缴纳的那个残保金不是在职职工30人以下免了吗 这个在职职工怎么算 年平均可以吗 ?还是年末数?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平均数=1-12月工资表人数合计/12
10/17 09:29
84784973
10/17 09:33
有文件吗 老师
家权老师
10/17 09:37
就是那样填报就是了哈,还有啥疑问呢?
84784973
10/17 09:41
有呢老师 我们公司前半年人数少 后半年人数多 没有文件支持 我怕税务找我们麻烦呢
84784973
10/17 09:42
您那有文件麻烦给我发一下呗 谢谢您
家权老师
10/17 09:42
那个是规定就是按平均人数,不是年末人数
84784973
10/17 09:53
我找了 也没有文件解读 我想可能是我找的不对 老师要是能找见忙完找一下吧 谢谢老师 老师辛苦了
家权老师
10/17 09:55
那个申报的界面叫你填报的项目就是平均数,不是年末数。
残保金:当年残保金缴纳额=(上一年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1.5%-上一年年度用人单位实际安排的残疾人就业人数)×上一年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年平均工资。
上一年年度用人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上一年年度1-12月工资表人数合计/12
上年工资总额=上年汇算清缴的工资总额账载金额
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总数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保障金。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达到 1%(含)以上但低于 1.5%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保障金;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在1%以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90%缴纳保障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