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来自吉林的股东(本企业股票持有人之一)小李,到上海一家上市公司了解公司经营情况,他说他刚刚从外地来,准备了解本公司一年来的经营与财务状况,要求总会计师给他安排一间客房。由于他是公司股东,所以要求客房费用与差旅费由公司给他报销。 你认为公司应不应该为小李报销这笔费用?(投票)同意/不同意2.在相应的讨论区说明理由。(专业术语、简明扼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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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不同意。
理由:股东到上市公司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属于个人行为目的,并非公司的业务活动需求。公司没有义务为股东的差旅费和客房费用报销。公司的费用支出应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直接相关,而股东个人的差旅及住宿费用不属于公司正常经营成本范畴。同时,为个别股东报销此类费用可能会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也不符合财务规范和公司治理原则
10/18 09: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