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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外购货物,用于对外赠送(推广费)增值税视同销售参照哪号公文,是否缴纳增值税,如何账务处理?

84784993| 提问时间:10/1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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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一、增值税视同销售的政策依据 公司外购货物用于对外赠送(作为推广费),属于增值税视同销售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二、是否缴纳增值税 需要缴纳增值税。视同销售时,按照货物的市场价格计算销售额,并按照适用税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三、账务处理 购入货物时: 借: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对外赠送时: 借:销售费用 —— 推广费(按货物的市场价确认) 贷:库存商品(成本价) 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市场价计算的销项税额)
10/18 10:01
84784993
10/18 10:05
好的,谢谢
朴老师
10/18 10:07
满意请给五星好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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