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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您好:个人所得税申报: 进劳务报酬(适用累计预扣法或劳务报酬不适用累计预扣法),这两种计算方法是什么?

84784975| 提问时间:10/18 2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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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不适用累计预扣 应预扣预缴税额=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 ①每次收入≤4000元:(每次收入-800)×20% ②每次收入>4000元:每次收入×(1-20%)×20% ③每次劳务报酬所得(应纳税所得额)>20000元: 每次收入×(1-20%)×预扣率-速算扣除数(劳务报酬预扣率和速算扣除数见附表二)
10/18 21:49
郭老师
10/18 21:51
本期应预扣预缴税额=(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预扣率-速算扣除数)-累计减免税额-累计已预扣预缴税额 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累计收入额-累计减除费用-累计其他扣除 其中:收入额按照不含增值税的收入减除20%的费用后的余额计算;累计减除费用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在本单位的从业(实习)月份数计算;保险营销员、证券经纪人的其他扣除按照展业成本、附加税费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之和计算,其中展业成本按照收入额的25%计算。 预扣率、速算扣除数,比照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预扣预缴预扣率执行,适用3-45%的超额累进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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