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小规模印花税的买卖合同计税依据,可以用: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吗?

84785014| 提问时间:10/22 16:26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邹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是不可以这样处理的 买卖合同计税依据,按买卖合同的合计金额。 主营业务成本,与购进的合计金额没有必然相等的关系 
10/22 16:27
84785014
10/22 16:29
那就是用采购合同的金额+销售合同的金额做合计就好吗?
邹老师
10/22 16:30
你好,是的,是这样的 
84785014
10/22 16:38
如果6月签的合同,7才履行具体的业务,这部分合同金额是不是应该算在七月印花税内?
邹老师
10/22 16:39
你好,不是的。印花税是按合同签订情况申报,而不是按履行合同情况来申报的 
84785014
10/22 16:41
老师,那假如6月签订的合同,7月才收到,已经错过6月申报期,可以计算到7月吗?
邹老师
10/22 16:41
你好,正常情况是不可以的,因为税款的 所属期不对。
84785014
10/22 16:44
老师,如果此类情况已经发生了,该怎么申报计算计税依据呢?
邹老师
10/22 16:47
你好,就是签订合同的次月,就按合同签订情况,统计计税依据的金额啊。(需要做到及时,而不是随意跨月)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