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好。我子公司21年确认收入4000万,母公司对应关联交易确认收入3500万,21年子公司开票收款1000万元,22年开票1500万,23年开票1500万。母公司21年开票250万元,在22年5月前开了3250万元。2023年因为验收单时间是22年,应审计要求,把子公司和母公司对应的收入从21年调到22年。导致子公司21年多缴了10万元企业所得税需要退税。现在提交退税申请被拒绝,理由是企业所得税收入要和增值税收入(1000万)保持一致。 请问老师,如果我现在把子公司的报表全部调整回最初的21年确认收入的话,是否存在什么税务风险?因为21年确认了4000万收入,但是没有全部开票,也没有申报未开票收入,是否会要补缴增值税?另外如果只把子公司调回到21年确认收入,母公司不同步调整的话,有什么税务风险吗? 请老师帮忙分析下上述业务中存在的税务风险,对办税人有什么影响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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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把子公司报表全部调整回 21 年确认收入的税务风险分析
增值税方面
按照增值税相关规定,企业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 12 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子公司 21 年确认收入 4000 万,但仅开票收款 1000 万元,未对未开票部分申报未开票收入。如果现在调整回 21 年确认收入,税务机关可能会认为企业应该在 21 年就缴纳相应的增值税,对于未开票部分存在补缴增值税的风险。并且还可能会涉及滞纳金和罚款,因为这属于延迟纳税的情况。
企业所得税方面
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原则主要是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和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如果子公司将收入调整回 21 年符合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原则,从企业所得税角度本身可能没有问题。但由于之前退税申请被拒是因为要求企业所得税收入和增值税收入保持一致,现在调整回 21 年确认收入,可能会引起税务机关进一步关注,需要有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解释来支持调整的合理性。
只对子公司调回到 21 年确认收入,母公司不同步调整的税务风险
关联交易匹配性问题
子公司和母公司之间存在关联交易,正常情况下,关联交易的收入确认应该在双方保持一致。如果只对子公司进行调整,母公司不同步,会导致关联交易在母子公司之间的收入确认时间出现差异。这可能会引起税务机关对关联交易定价是否合理、是否存在通过调整收入确认时间来转移利润等问题的怀疑。
从税务角度看,可能会被认定为不符合独立交易原则,存在特别纳税调整的风险。税务机关有权按照合理方法调整企业的应纳税收入或者所得额,并且可能会对企业加收利息。
对办税人的影响
个人责任方面
如果因为税务处理不当导致企业补缴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办税人可能会被企业内部追究责任,例如受到绩效扣分、经济处罚等内部纪律处分。
职业信誉方面
在税务机关方面,如果企业的税务处理频繁出现问题或者被认定为存在故意税务违规行为,办税人的职业信誉可能会受到影响,例如被税务机关列为重点关注对象,对其后续办理税务业务的效率和便利性产生不利影响
10/24 13:33
84784953
10/24 13:38
收到,感谢老师分析。
朴老师
10/24 13:40
满意请给五星好评,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