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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付钱给外部设计公司设计产品包装瓶,我的问题是: 1.这笔费用可以算研发费用吗?明细是计入产品设计费还是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2.如果计入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那是不是只能算80%的金额,剩下20%计入哪个科目?

84784990| 提问时间:10/24 1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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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1.可以计入研发费用。 如果是单纯的产品包装瓶设计,可能更倾向于计入产品设计费;如果设计过程中涉及到较为复杂的技术研发和创新,且委托外部公司进行专门的研究开发工作,也可以考虑计入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 2.如果计入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实际发生额的 80% 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其余 20% 一般可直接计入当期损益,通常可以计入管理费用等科目。
10/24 15:21
84784990
10/24 15:27
老师,我可以这样理解吗,做会计账时金额全部放到委托外部研究开发费用,年底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只把发生额的80%加计扣除,会计账就不动了,不另外区别那20%了
朴老师
10/24 15:28
同学你好 shi是这样理解的
84784990
10/24 15:32
不是高新企业也可以这样做吗?有没有对企业的什么要求?
朴老师
10/24 15:33
只要有研发支出都可以
84784990
10/24 15:38
好的,谢谢老师!
朴老师
10/24 15:40
满意请给五星好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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