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单选题】 2019年6月,甲电池生产企业委托乙企业加工铅蓄电池,乙企业按照本企业同类铅蓄电池不含税价格100万元,代收代缴消费税4万元,甲企业当月全部收回,将其中30%对外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33万元,50%用于继续加工铅蓄电池后销售,取得不含税销售额80万元。已知电池的消费税税率为4%。甲企业当月应缴纳消费税()万元。 电池不得抵扣已纳消费税额,换成可以抵扣的消费品,应该如何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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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换成可以抵扣的消费品,应该如何计算
50%继续加工
=80*4%-4*50%=1.2(万元)
10/27 23:54
84785004
10/28 17:55
30%部分不能抵扣对吧
软软老师
10/28 21:29
30%部分不能抵扣对吧
是的 因为他是直接就是出售了 但是这30%如果直接销售价格高于委托加工环节组价 可以抵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