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司是软件即征即退企业,在算即征即退硬件收入时按照组成计税价格,收入=成本*(1+10%),这个成本加成10%合理吗,税务局认可吗,如果不认可,多少比较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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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好
这个成本加成10%合理吗,税务局认可吗
是合理的,可以的
2024 10/28 09:37
84784979
2024 10/28 10:11
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销售额=当期嵌入式软件产品与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合计-当期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销售额按照下列顺序确定:
①按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②按其他纳税人最近同期同类货物的平均销售价格计算确定;
③按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确定。
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组成计税价格=计算机硬件、机器设备成本×(1+10%) 因为政策规定,这个算法是有先后顺序的,那我没有按照1和2 直接按照3的计算方法,如果我3的算出来比1和2的 差异很大,税务局不会认为不合理吗
小菲老师
2024 10/28 10:11
同学,你好
你要先按照1和2 ,没有才能选择3
84784979
2024 10/28 10:13
是这样 ,1我司没有 2呢,我司没有办法确定市场上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
小菲老师
2024 10/28 10:14
同学,你好
那就选择3
84784979
2024 10/28 10:15
如果选择3的话,我司实际上毛利率要远高于10%,这个合理吗,比如说我司的毛利率20% ,我能20%吗,这样更合理些
小菲老师
2024 10/28 10:17
同学,你好
可以按照你们的实际要求来做,销售价格一般税务局重点关注的是不能太低,亏本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