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转让时针对于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根据不同情况下在企业所得税前是免税呢,还是交税呢?以下情况是这样的, 一个是撤回投资, 一个是注销清算时, 一个是转让时。 三种方式有什么不一样的处理?希望有个专业老师详细解答,谢谢

84784997| 提问时间:10/29 09:57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一、撤回投资 企业所得税处理: 投资企业从被投资企业撤回或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所以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对应部分为股息所得的部分,在企业所得税前免税;其余投资资产转让所得部分需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注销清算时 企业所得税处理: 企业清算的所得税处理,是指企业在不再持续经营,发生结束自身业务、处置资产、偿还债务以及向所有者分配剩余财产等经济行为时,对清算所得、清算所得税、股息分配等事项的处理。 被清算企业的股东分得的剩余资产的金额,其中相当于被清算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按该股东所占股份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剩余资产减除股息所得后的余额,超过或低于股东投资成本的部分,应确认为股东的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 同样,股息所得部分在企业所得税前免税,投资转让所得或损失部分根据情况确定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转让时 企业所得税处理: 单纯的股权转让一般不涉及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的单独税务处理。 股权转让所得为转让股权收入扣除为取得该股权所发生的成本后的余额,应并入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所以,撤回投资和注销清算时,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中相当于股息所得的部分在企业所得税前免税,其余部分视情况确定是否纳税;而转让时一般不单独针对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进行特殊的企业所得税处理,主要是对股权转让所得纳税。
10/29 10:04
84784997
10/29 14:07
总结的话,如果企业有未分配利润和盈余公积的话,应该要么就是先分配以后再转让股权,要么就是撤职,要么就是注销清算都比较划算,如果说没有分配的话,直接转让股权的话是要交税的,对吧?
朴老师
10/29 14:12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de的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免费资料

      下载APP快速提问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