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下午好,我这边一个商会8月份成立的,成立期间就请了一个文员,因为还没有做税务登记,所以缴纳不了社保,7-9月份的工资是法人先付给文员的,一个月工资5000元,然后社保补贴1300元,现在要做报销要怎么写笔记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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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下午好!对于这种情况,你可以这样处理报销记账:
1. 工资支出:将工资5000元/月记录为“应付职工薪酬”科目。
2. 社保补贴:将1300元/月记录为“其他应付款”或“应付福利费”科目。
当税务登记完成后,再根据实际缴纳社保的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希望这能帮助到你!
10/29 15:57
84784992
10/29 16:05
现在是做报销回给法人给文员付的三个月工资15000元和社保3900元。现在这个文员是辞职了的,能不能就做工资表,社保1300元是放在补助那一列,那就是一个月总共是6300元这样?报销银行转账给法人做账就是:借管理费用工资 63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6300 借:应付职工薪酬 6300 贷:银行存款6300 是这样吗
小智老师
10/29 16:07
你的处理思路基本正确,但需要稍作调整。首先,工资和社保补贴应该分开处理,具体操作如下:
1. 工资支出:借方“管理费用-工资”5000元,贷方“应付职工薪酬”5000元。
2. 社保补贴:借方“管理费用-福利费”1300元,贷方“其他应付款”或“应付福利费”1300元。
然后,在报销给法人时,可以这样记账:
- 借方“应付职工薪酬”5000元,借方“其他应付款”或“应付福利费”1300元,贷方“银行存款”6300元。
这样分开处理更清晰,也便于未来的核算和审计。希望这样的解释对你有帮助!
84784992
10/29 16:13
老师,社保做管理费用-福利费,那这个附什么原始凭证,还是说可以按照我刚刚说的就放在工资单里面去呢?还有就是准备11月做税务登记,可以不补申报这三个月的个税吗?现在是新的文员了。
小智老师
10/29 16:15
对于社保补贴部分,你可以将其归入“管理费用-福利费”,原始凭证可以是法人的付款记录或内部报销单据。如果想简化处理,也可以将社保补贴与工资一并放在工资单中,但最好能明确区分,以便于未来的财务分析和审计。
关于税务登记后的个税问题,即便是新文员,之前的工资和社保补贴也需要依法补缴个人所得税。通常情况下,税务局要求企业补报之前未报的税务信息,包括个税。建议在完成税务登记后,及时补申报这三个月的个税,以符合税务合规要求。这样可以避免日后可能的税务风险。
84784992
10/29 16:19
那补申报的个税是就申报5000元一个月就可以是吗?社保1300元是不包括当中吧?
小智老师
10/29 16:21
对,补申报个人所得税时,应以实际支付的工资金额为准,即每月5000元。社保补贴的1300元通常不计入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基础,因为它属于福利补贴,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所以,只需要按照每月5000元的工资进行个税申报即可。
84784992
10/29 17:05
老师,刚刚问了原来那个社保不是补贴给那个文员,是法人在他的其他公司给这个文员交了社保,法人现在意思就要在这个商会里面报销回来,这个要怎么做呢?怎么报销?怎么做账?
小智老师
10/29 17:09
了解情况后,这种情况你可以这样处理:
1. 报销处理:法人可以提交在其其他公司为文员支付的社保费用的凭证,如社保缴纳证明或银行转账记录等。
2. 记账方法:
- 借方“管理费用-福利费”1300元(或按实际社保缴纳金额记账)。
- 贷方“其他应收款”或“应付职工薪酬”1300元(取决于你们公司的会计政策,通常如果是暂时垫付,可以用“其他应收款”)。
完成上述记账后,当商会实际支付这笔费用给法人或其其他公司时,再做以下记账:
- 借方“其他应收款”或“应付职工薪酬”1300元。
- 贷方“银行存款”1300元。
这样的处理既确保了费用的准确归属,也便于未来的财务核算和审计。希望这个解释对你有所帮助!
84784992
10/29 17:12
是可以拿那个公司的社保凭证在商会报销吗?那报销是转给缴纳社保公司还是给法人个人呢?
小智老师
10/29 17:16
可以使用那个公司的社保凭证在商会进行报销,这种情况下,报销的对象应该是法人个人,因为是他在另一家公司垫付了这笔社保费用。报销流程如下:
1. 法人提供社保缴费凭证,证明其在其他公司为文员垫付了社保费用。
2. 商会审核这些凭证后,可以将报销款项直接转账给法人个人。
记账方面:
- 借方“管理费用-福利费”(按实际社保缴纳金额记账)。
- 贷方“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当的科目)。
完成这样的处理后,费用归属和资金流向会更加清晰合规。
84784992
10/29 17:26
那个公司社保是银行公账付的,账上也没体现是个人垫付这个人的社保,这有影响吗?不然的话是那个公司支付的,但是报销又报给法人个人允许吗
小智老师
10/29 17:28
确实,如果社保费用是由另一家公司直接通过银行公账支付,并没有明确显示为法人个人垫付,这会让报销流程复杂化,因为从财务合规性角度来看,直接报销给法人个人可能存在问题。
在这种情况下,最合适的处理方式应该是:
1. 法人应与支付社保的公司协调,由该公司出具相关的转账或费用分摊证明,明确指出费用是为商会员工所支出。
2. 商会应直接向支付社保的公司进行费用报销,而不是给法人个人。这样做可以避免潜在的财务审计问题。
3. 记账时:
- 借方“管理费用-福利费”。
- 贷方“其他应付款”(对应支付社保的公司)。
这样处理,可以确保财务记录的准确性和合规性。希望这个建议对你有帮助!